從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傳來消息,自今年1月1日起,森林植被恢復費、草原植被恢復費劃轉至稅務部門征收,征收范圍、對象、標準、分成、減免等政策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執行。
據了解,森林植被恢復費、草原植被恢復費劃轉至稅務部門征收后,實行屬地管理。繳費人應當依據林業主管部門核定的費額,按照規定的期限和程序,向稅務部門申報和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、草原植被恢復費。上述非稅收入均可通過上門申報、網上申報辦理繳費業務。
值得注意的是,繳費人可使用《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》申報繳納。繳入國庫后,繳費人需要繳費憑證的,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自行打印或到辦稅服務廳開具財政部統一監(?。┲频闹醒敕嵌愂杖虢y一票據。入庫后需要辦理退庫的,由繳費人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,稅務部門經嚴格審核并商有關財政、林草部門復核同意后,按照財政部門有關退庫管理規定辦理退付手續。
此外,今年1月1日以前審核(批準)的相關用地申請、應于今年1月1日(含)以后繳納的森林植被恢復費、草原植被恢復費,收繳工作繼續由原執收(監繳)單位負責。劃轉以前和以后年度形成的欠繳收入由稅務部門負責征繳入庫。(李京益)